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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VD专利反击战打响 胜算几何

    
前不久,国内部分DVD骨干企业委托香港无锡多媒体公司,聘请美国实力强大的律师所著名律师安顿·汉多尔担任诉讼代理人,将飞利浦、索尼、先锋告上美国圣地亚哥市的加州南方地区法院,指控这3家公司组成的DVD专利池许可政策,强迫竞争对手屈服于非法的许可和付费协议,违反了美国联邦和州的多部法律。 
  此举意味着国内DVD企业专利反击战正式打响。 

  缘 起 

  国内DVD企业在单机应用时代曾一度抢占世界市场份额的80%左右。但在手持专利大棒的国外专利权人及其相关企业的大举进攻之下,这种格局昙花一现。伴随着DVD技术在数字电视、计算机和车载影音系统中普及,DVD技术已经从激光视盘机单机应用时代跨入复合应用时代。这种跨越无疑极大地拓展了DVD的市场空间。据估算,DVD的市场容量将在百亿美元以上。问题是,现在不少国外专利权人靠专利获得的市场垄断地位,无视专利地域性原则和权利穷竭规则,无端拒绝许可,设定畸高许可费,强迫下游企业从专利池管理人那里高价购买一揽子许可,以获取超额垄断利润。 

  面对国外同行日益严重的专利打压,国内部分DVD骨干企业已经意识到必须奋起反击。如在原告的起诉书中,明确指控3C集团利用美国专利设立专利池,强迫竞争对手屈服于非法的许可和付费协议,从而合谋垄断DVD市场,违反了美国联邦谢尔曼法,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而请求法院采取宣告式判决,宣判3C集团专利池不具有执行力,归还被告已经收取的全部DVD专利费,并申请3倍的赔偿金。日前,美国著名律师安顿·汉多尔在北京表示:“这次中国的DVD企业提出诉讼,遇到好的契机。”这位律师目前正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到国内一些DVD生产企业及主管部门收集证据。 

  国内部分企业发起的这场“DVD专利反击战”,目的就是减轻因为不合理的专利许可协议而使中国企业承受的高额费用,降低特许使用费,建立一个对于每一个DVD生产企业来说都是公平的许可模式。一旦国内原告在宣告式判决中的诉讼请求都得到法院的支持,3C全球统一许可协议将被全盘推翻。如此,3C不但将被迫对全部中国DVD企业返还许可费,而且将被迫支付巨额的惩罚性赔偿金。 

  据代理律师安顿·汉多尔介绍,早在1998年7月,3C向美国司法部递交专利同盟许可协议审查申请时,美国司法部出具一个审查函,其中对联合专利许可提出几个原则:联合许可依据的专利同盟只能包括必要的专利;特许使用费必须合理,不得形成价格垄断;不得对任何企业有歧视行为,不得无端拒绝许可;允许每个专利权人在专利池范围以外许可其专利等等。如果违背了这些原则中任何一个,则被视为违反了反垄断法。事实上,当无锡多媒体有限公司提出专利许可申请时,3C却拒绝了这一申请,这实际上违反了第三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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